盧志堅 陳朝陽 韓英
  本報訊(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陳朝陽 韓英)在江蘇省建湖縣蘆溝鎮,有一片特殊的樹林。這是該縣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,為教育無證濫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,組織他們參加義務植樹而建設的“明法林”。在1月舉行的鹽城市七屆人大三次會議上,響水縣代表團充分肯定了鹽城檢察機關保護生態的做法和成效:“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,希望堅持做下去。”
  2013年,鹽城市委提出“生態立市”戰略和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規劃,鹽城市檢察院很快制定了《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》,明確了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犯罪和職務犯罪、大力開展危害生態文明建設職務犯罪預防工作、加強生態文明法制宣傳教育等八項舉措。該市檢察機關偵監、公訴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,建立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快速辦理機制,做到依法快捕快訴;同時,與公安、環保、國土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聯絡員制度,統一執法尺度和執法標準,加強保護生態環境的執法聯動性。與此同時,鹽城市檢察院部署開展了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專項行動,2013年提起公訴27件89人。
  在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的同時,該市檢察機關註重立足檢察職能,推動對自然保護區建設和重要濕地、飲用水源地、林木、國家保護動物的保護。去年,先後對江蘇省檢察院掛牌督辦的重大工程項目鹽城鐵路鹽城段,南水北調里下河水源調整工程等開展專項預防。該市檢察機關在沿海地區設立檢察室或檢務工作站(點)65個,將“生態檢察”做到家門口。大豐市北依丹頂鶴保護區,南擁麋鹿保護區,該市檢察院早在1986年就建立了生態案件專業辦案組,探索出了專業辦案、類案預防、無縫監督的“生態檢察”模式。2013年以來,該院結合辦案,發出優化生態環境的“綠色檢察建議”17份。  (原標題:發出“綠色檢察建議”17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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